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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巡抚王汝璧

王汝璧(1741一1806),字镇之,清代四川铜梁安居(今重庆铜梁安居镇)人。其父王恕为康熙时进士,选翰林庶吉士,官至福建巡抚。兄王汝嘉亦为进士,曾任翰林院检讨。王家出了“一门三进士”和“父子翰林”,被时人盛传为难得的书香门第。

王汝璧一岁时,其父王恕病故。因王恕为官清廉,去世后家中十分清贫。汝璧少年时衣食源于其母针黹,夜晚常坐母亲纺车旁背诵经书,如此在家日日苦读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年),王汝璧将满20岁,因出生后其父与江南名儒、刑部尚书钱陈群订为儿女亲家,此时随同母亲去浙江嘉兴与钱陈群之女完婚。继后,岳父割室让其居住攻书,他自此奉母侨居浙江嘉兴。

王汝璧聪慧好学,才识过人,爱好作诗。在浙江期间,得到名儒沈德潜和钱陈群的悉心指点,学问和诗艺都有极大长进。弱冠所为诗,每篇一出,颇受岳父钱陈群赏识,并常与当时诗家程晋芳、钱洋等联会赋诗,时称作手。钱陈群深爱汝璧之才,收养在家继续攻读,直到6年后取得功名,时有“快婿清才”之誉。

乾隆三十一年(1766年),汝璧二十六岁时赴考,高中殿试金榜二甲第27名赐进士出身。授吏部主事,为正六品衔,主要负责一些日常公文的处理与信息的上传下达。乾隆三十六年任员外郎,四十年四月升礼部郎中,为正五品衔;八月补吏部郎中。四十八年八月授直隶省顺德府知府,为从四品,次年调保定知府。五十五年,因承审直隶建昌县(今隶属辽宁葫芦岛市)盗匪马十等行窃钱铺一案,以汝璧于盗窃重案拖延日久,未能亲审结案,被解任质询,革职发往军台效力。不久,乾隆帝准其赎罪,降补同知,为知府的副职。次年,署理直隶宣化府同知。五十八年(1793年)三月,升任正定府知府,次年再升直隶大名道(清代省以下、府以上的行政区域名)道台,正四品。

嘉庆四年(1799年)二月,王汝璧升任山东按察使,为正三品。他到山东任职遇到一件“抗漕杀官”的棘手大案。这一年德平县旱灾歉收,民众衣食无着。德平有一位横征暴敛、贪心极重的捐班(花钱买官职)县令叶芳,不恤民情,每亩地加收漕米8合,并要提前缴纳,以肥私囊。县民怨声载道,上告无路,缴又缴不起,只有豁出性命消极抵抗。廪生杨橝、义士阎常留与乡民相约,拒不完纳。十月的一天,杨橝腰佩长剑,其子杨小手执花枪,带着一队乡民,赶跑了前来催收的差役,接着乘势进城涌入县衙大堂,要求减轻赋税。县令叶芳执意不允,反诬阎、杨聚众滋事,便想杀一压众,不由分说举起刀来,迎头就向领队的杨橝接连砍去。杨小见状,一气之下举花枪刺中叶芳咽喉,再复枪毙命。按大清律令,杀知县要屠戮全县。杨橝知道事态严重,欲投案自首。义士阎常留挺身而出,让杨家父子远走关外藏匿吉林,甘愿一人担当杀人之责以救全县。嘉庆帝闻德平事变,大怒:“妄杀朝廷命官,大逆不道,阎常留处‘万刀凌迟罪’,德平刁民,罪不容赦,即派御林军二千,前往屠城问斩!”王汝璧知圣怒已极,偕同布政使全保,如实参奏知县叶芳的贪赃行为和德平县灾情以及百姓困难境况,并自请处分。结果,在朝中重臣太子少保刘墉的协助下,阎常留经三审无异词,被押解京城问斩,头悬前门示众,从而避免了全县民众受害,使这一大案得到适当处理。

嘉庆五年,王汝璧调任江苏布政使,从二品。次年十二月,升任安徽巡抚。这是管理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,亦为从二品。嘉庆七年,湖广总督吴熊光等奏报湖广需购米补充军粮,拟在安徽买进十万石。嘉庆帝以年内安徽省缺雨,令酌量购买。王汝璧奏称:“湖广军需,事重为要,当如数拨运。请视嘉庆二年例,先运六万石。”朝廷准予所请。接着,朝中接到太湖续报成灾,请缓征,并劾府县勘报迟延。嘉庆帝认为,督抚查办灾赈,在奏报后又续行查出灾区,往往回护下属官吏,将百姓疾苦置之不问,比较之下,觉得王汝璧独据实参奏,因深嘉之。同年十二月,又有安徽宿州匪徒杀害朝廷命官滋事,王汝璧带兵驰办,不久即告剿办净尽,撤兵归伍。嘉庆八年(1803年),以汝璧年老召回京师,授内阁学士,十二月授礼部右侍郎,正二品;不久复任安徽巡抚。次年十二月,任兵部左侍郎。又一年后,调任刑部右侍郎;同年夏,奉命乘轺车出使河南,途中遇酷暑,致双目失明,因病乞休。次年(1806年),病故于自己在北京的住所中,终年65岁,葬于浙江钱塘小湖山。

王汝璧著作颇丰,其诗词作品在古代巴渝籍作家中为最多。主要有《铜梁山人诗集》,洋洋二十五卷,收录诗作1200余首;《铜梁山人词》四卷,有词作120余首;还有《脂玉词》、《莲果词》二卷。这些诗词内容丰富,题材广泛,类型多样。此外,还著有《易林》、《注汉书考证》、《夏小正传考》、《星象勾股》等数十卷,对各种典籍,包括历史、文学、天文、数理等都有研究和考证。因此,王汝璧是巴渝地区的一位重要文人,其生平事迹,被记入《国朝先正事略》,其文学成就在巴渝古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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